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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人员谈开国大将黄克诚“贪污黄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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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08: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专案人员谈开国大将黄克诚“贪污黄金案”腾讯文化2015-01-17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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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批判黄克诚时,时任解放军空军政治委员的吴法宪揭发了黄克诚所谓“贪污黄金案”,其指的是,1946年,黄克诚奉命率新四军三师从苏北挺进东北时所带的一批财物。



黄克诚大将

口述者:张英华 采写整理:腾讯文化 杨敏 发自北京

事件背景:1959年庐山会议期间,因为彭德怀写给毛泽东的一封信,导致会议方向由“反左”,突然转为“反右”,最后打出“彭、黄、张、周”(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黄克诚被撤销总参谋长、军委秘书长的职务,由原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代任。

下山回京之后第二天,8月18日,军委在怀仁堂召开军委扩大会议,由林彪主持,继续批判彭德怀和黄克诚。

在批判黄克诚时,时任解放军空军政治委员的吴法宪揭发了黄克诚所谓“贪污黄金案”,其指的是,1946年,黄克诚奉命率新四军三师从苏北挺进东北时所带的一批财物。

吴法宪在批判会上言之凿凿,列出详实的数目:“金子440余两,银洋21222元,鸦片42斤,还有各种钞票几亿元”,“这些金子统统由他带到四野后勤部。黄克诚到湖南任省委书记时,又带到湖南,下落如何至今还不知道。”

张英华:1924年出生,1956年从沈阳军区调总政保卫部工作,曾任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武装保卫系(五系)副主任、保卫部第四处副处长等职。在保卫部工作期间,参与黄克诚专案组和罗瑞卿专案组的工作,断断续续历时约十年之久。

1973年春调军政大学政治部保卫部任部长,1979年春任军事学院院务部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副军职)。1984年离休。

(以下为张英华口述)

1959年夏,总政保卫部派我参加了以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驾伍少将为组长的工作组,到驻昆明军区的铁道兵一师、五师、六师,主要是检查部队存在的一些过“左”的现象和做法。

我们到了昆明以后,工作组就派我下到铁道师的一个团,这个团驻在沾益县。第二天突然接到军区保卫部的电话,让我马上回昆明,我当时大吃一惊,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事情?为何马上叫我回去?我赶快买票,坐窄轨小火车回到昆明,军区保卫部的岳科长告诉我,你们工作组的其他同志已于昨天乘飞机回北京了,你今天跟参加军委扩大会议的军区首长坐专机回北京。

回到总政以后,我才知道庐山会议结束了,内容是反“右倾机会主义”,而我们的工作组是反左倾的,正好和中央的意图相反,所以才让我们马上回来。回来以后,才知道庐山会议上,因为彭德怀同志给毛主席写了一封信,发表了对“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所谓”三面红旗“的看法,而被打成“反党集团”的头子,成员还有黄克诚、张闻天和周小舟。即有名的“彭、黄、张、周反党集团”。

参加庐山会议的同志回北京后,又召开了“军委扩大会议”。继续批判彭德怀和黄克诚同志。会议气氛十分紧张,批判言辞十分激烈,造谣、诬蔑、讽刺、挖苦甚至谩骂,无所不用其极。会议的倾向是“一边倒”,只能说受批判的人怎么坏,不能实事求是的说一句“公道话”。

当时北京军区的参谋长叫钟伟,有人说黄克诚在长征路上随便枪毙了一个人,说他是杀人犯。钟伟站出来说不对,那是我亲自执行的。本来这个批判会一边倒,只能说他坏不能说他好,结果他一说,马上就引起公愤,让两个战士押起来了,最后把他撤职,分配到安徽农业厅当一个副厅长。所以当时的气氛非常激烈。

会议结束后,军委决定成立专案组,对他们进行专案审查。

吴法宪的揭发

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吴法宪突然揭发黄克诚不但是个“伪君子”,而且还是个“贪污犯”,说他贪污了“黄金万两”。他所指的是1946年,新四军三师进军东北时,所携带的一批财务,那本来是全师所有经费,其中有黄金、银元、烟土、钞票等。而吴法宪在会议上列出了一些具体数字(据当代中国出版社《黄克诚传》记载:金子440余两,银洋21222元,鸦片42斤,还有各种钞票几亿元),使人不得不相信他说的真实性。尽管如此,但大家心目中的黄克诚,在生活作风上,艰苦朴素是出了名的,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贪污犯了呢?令人难以理解。吴法宪还说,黄克诚把这些黄金白银从苏北带到东北,从东北带到热河,从热河又带到天津,从天津带到湖南,走到哪里带到哪里,长期把持这个“经济摊子”。这批财务至今下落不明,应该进行追查。

1959年10月,总政保卫部派我参加了黄克诚专案组的工作。过去我对黄克诚同志一点也不了解,他是新四军,我是八路军,不在一个地区工作,他是高级将领,我是普通一兵,从来没有接触过。只是听说他的眼睛近视程度很高,别人背后都叫他“黄瞎子”,也知道他性情耿直,敢说,敢做,敢提意见,敢于发表与众不同的独特见解,所以对他印象不错。但是对他的经济问题、反党问题、历史问题等却一概不知。

黄克诚专案组分了三个小组,一个小组调查他的所谓“历史问题”,组长是总政保卫部部长蔡顺礼中将;一个小组调查他的所谓“反党问题”,组长是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厅厅长钟汉华中将;一个小组调查他的所谓“贪污问题”,组长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人民解放军检察院检察长黄火星中将。总负责人是中央军委副秘书长萧华。我是分在第三小组。这个小组的成员是从总政组、干部部、保卫部、秘书处、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抽调了七八个人造成。组长就是黄火星,办公地点就设在旃檀寺总政办公大楼,黄火星办公室旁边的一个大房间内。

参加专案组的同志,首先是梳理军委扩大会议上揭发批判黄克诚有关贪污方面的材料,列出调查线索,然后分成几个小组,外出进行调查。

在北京地区调查时,找了不少当时部长以上的负责同志,我记得有轻工业部副部长宋乃德(曾任中共苏北财委书记)、曾山(曾任华东财经委员会主任)、经济学家骆耕模(曾任苏北财委副书记)等。但我的感觉是他们都不太愿意接待我们,他们也确实有他们的难处,说黄克诚好吧,跟中央口径不一致;说黄克诚如何坏吧,又不是实事求是,不能昧着良心说假话,所以就尽量避免和我们接触,实在躲不过去,也只能说些模棱两可、既不肯定又不否定的话,谈完后请他们写证明材料更是难上加难,都说“没有什么好写的,就算了吧”!所以调查结果,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我们还找了一些在北京工作的原新四军三师的同志调查,他们也多以“时间太久了,想不起来了”作理由,拒绝回答我们的问题。所以收效甚微。

后来我们想了一个办法,在年底前,我们通过中央组织部,把留在东北工作的原新四军三师负责财务工作的科长,出纳、会计等七八个人,调到北京来开座谈会。把他们安排在招待所住下,每天请他们回忆座谈从苏北出发到东北所携带的财务是由谁保管的,是怎样开支的,需要经过什么手续,有没有帐目,等等。经过几天的回忆座谈,基本上弄清了这批财产的来龙去脉。总的印象是这批财产最后是缴公了,黄克诚同志既没有贪污,也没有挪用。这些同志都是当时的基层干部,是具体办事的人员,他们没有什么精神负担,有什么说什么,忘记了的事,经过互相启发,帮助回忆,弄清了不少问题。春节前就让他们回去过年了。

春节后,我还随黄火星检察长到李先念副总理处进行过调查,是我事先联系的,到达中南海后,李副总理热情的接待了我们。

那个时候我们做调查有一个规定,叫做兵对兵,将对将。就是说你找的这个调查对象,人家要是高级干部,去调查他的人不能找一个小兵。黄火星是高检的副检察长,当然他比不上李先念,但是这也算是比较高的了,像我这个小兵是不可以直接去找的。

我们主要是请他回忆一下,原新四军三师的那批财产最后是否缴公了。他好像是听李富春同志说过,印象也是缴公了。

1960年4月,专案组根据半年来的调查结果,写了一个“调查报告”说明新四军三师的那批财产,最后是上交东北局财经委员会了。“调查报告”送上去后,专案组成员回原单位待命,随时听候召唤。

彭德怀的八万言书

1962年1月,中央召开“七千人大会”,但没有给彭德怀平反,这个时候彭德怀给中央写了一封信,为自己所犯“错误”进行解释和说明,这就是所谓的“八万言书”。这封信引起了毛主席的重视,他认为这是彭德怀要“翻案”,要在全国刮起一股“翻案风”,所以决定对彭德怀重新进行专案审查。

1963年3月,就又把我们召回,重新开始工作。这次专案组人员有了比较大的调整,从总后财务部调来了两位懂得财务的专业人员,负责清查收回的旧账目。但黄火星仍是我们的组长,“贪污黄金案”又成为审查的重中之重。办公地点从旃檀寺搬到翠微路21号,总参第五招待所。彭德怀专案组、黄克诚专案组都在一起,虽然是一个大专案,但是小组之间不能互通情况。比如说我是管调查“贪污”问题的,历史问题和其他问题我不能接触,彭德怀问题我更不能知道其内容了。

黄克诚把当时上交的这批财物,经过时任东北局财经委员会书记李富春批准,又把它带到了湖南,所以专案组又派人去武汉、长沙等地进行调查。

到了湖南以后首先是找翁徐文,他是原来新四军三师的供给部副部长,后来跟随黄克诚到东北,先后担任东北西满军区西线后勤部供给部长、东北总后勤部四办事处主任、东北军需部三局局长。据翁徐文介绍,那批财务是经过他上交的,他有战争年代的重要收据和往来账目。

为了更进一步的获取足够的证据,黄火星检察长亲自带着我们几个人,有军事法院的杨正之、秘书处李子忠,我,还有他的秘书,到东北去进行调查。这次去的时间比较久。

我们去了沈阳、大连、哈尔滨。到了哈尔滨以后黄火星检察长派我一个人去到黑河市。因为新四军三师到齐齐哈尔后,改为“西满军区”。曾派人到黑河做过买卖,开过商店,在漠河开金矿,收买过沙金等。派我去的任务就是到黑河市的财政局或者是档案馆查一查原来新四军三师在那做买卖,开金矿的账目。我工作几天后,确实发现了一些旧的账本和单据,我把这些材料都带回来了。

在沈阳也找了一些人调查,没有太多的收获。当年新四军三师曾经派人在大连也做过生意,所以黄火星同志和我们一起儿到了大连,找当时的市委书记调查,到财政局查账。在这里也发现了一些原始账目。

1963年年底,我们根据调查结果,又写了一个“调查报告”,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和有力证据,较之上次报告更有说服力。报告送上之后,又让我们回原单位待命。

“彭、黄、张、周”是一个“反党集团案,即便是一个人的问题调查清楚了,也不能结案,何况“贪污黄金”问题只是黄克诚的三个问题中的一个,就更不能单独结案了。就是整个“反党集团案”都查清了,那也要看全国的政治气候而定。

“为彭黄翻案”

1964年春节刚过,蔡顺礼部长又分配我参加了一项非常重要、非常机密的工作,这个工作干了一年多。刚刚结束,我还没有回到部里,保卫部又来电话,让我赶快回来,说黄克诚专案组又恢复工作了。1965年5月,我第三次回到黄克诚专案组工作,这次办公地点是在三座门军委办公厅的招待所。专案组的成员又作了更大的调整,黄检察长已不再担任组长了,成立了一个非常精干的工作班子,只有八九个人。具体领导我们的是军委办公厅秘书处的邵英处长。黄克诚的“反党问题”、“历史问题”和“贪污问题”也都放在一起调查,互相不保密了。实际上,这个小组是个“看守小组”,因为应该查清的问题都查清了,基本上没有什么工作可做了,然而又不能解散。

1966年元旦刚过,我一上班就有人告诉我,一会儿听传达中央文件,我问是什么内容,他说,听说的有关罗的问题。我还问,是罗马尼亚出了问题了吗,他说,不知道,一会儿听传达就知道了。结果是,去年12月召开的“上海会议”结束了,批判罗瑞卿“抢班夺权”,“反对突出政治”,“单纯军事观点”等错误。紧接着是批判“二月提纲”,学习“五、一六通知”,学习林彪“五、一八”反政变讲话等等。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政治气氛很浓,火药味十足。专案组的工作只能停了下来,根据上级指示,专案组解散,材料封存,人员回原单位参加文化大革命。

1966年底,我又受总政保卫部党委派遣,参加罗瑞卿专案组的工作。

1968年10月,因为派我带人到公安部去查阅档案没有取回有关罗瑞卿的罪证材料而受到时任军委办事组副组长的吴法宪的严厉批评。他声色俱厉,拍着桌子责问我:张英华!你要知道,你是搞过彭、黄专案的!(潜台词是为彭黄翻案的!)你是长期作保卫工作的,你是受彭真、罗瑞卿修正主义影响最大、中毒最深的,你是旧的条条框框最多的。这就证明,在他们的眼中,凡是搞过彭黄专案的,都是为彭黄翻案的。黄克诚的“黄金案”翻不过来的根子,就是在吴法宪这些人身上。就连提供证据的翁徐文等人也因此丢了官,在文革中挨批斗,被抄家。

在整个专案审查过程中,我们没有和黄克诚见过面,没有谈过话,更没有当犯人审讯过他,而是“背靠背”的调查,凭材料,凭证据作结论(但1966年7月专案组写给中央的《关于黄克诚反党问题的审查报告》中,没有收入这份关于‘贪污黄金案’的实事求是的报告,对“贪污案”只写了两句话:“黄克诚长期把持经济摊子,是个大贪污犯。”)。

但是,文革后,彭德怀、黄克诚又被抓起来进行专案审查。

为平反冤假错案,我曾写过一首诗:

似水年华东逝远,沧海桑田转瞬间。

跳梁小丑成气候,开国元勋变囚犯。

但愿再无“莫须有”,风波亭畔绝奇冤。

秉笔直书前贤事,留待后人作殷鉴。

补记:采访张英华时,他已91岁高龄。他再三声明,现在手头没有一点文字材料作依据,因为当时规定,片纸只字不准带出专案组,而且黄克诚专案组已事隔五六十年之久,仅凭记忆,难免有不尽详细,不太准确或遗漏的地方,望能体谅和理解。

括号内为采写者补充信息。

本文系腾讯文化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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