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真正遇到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的大规模储户挤兑,恐怕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也难以弥补窟窿。这时候必须央行出手,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平息金融风波。
我们知道,现在的货币制度是一种法币制度,而提供货币的主要阀门就在央行手里。理论上,任何一家银行遇到破产危机,央行都可以扮演最后贷款人角色,提供无限量资金帮助让其度过困难关头,正如美国政府在2008年金融危机所做的那样。
前面说过,追求高收益而风控又无法解决高风险的银行遇到破产,应该按照市场规则让其破产。但是,金融危机有蔓延性,比如企业的借款可能会被破产银行催债,从而金融危机蔓延到实体经济;再比如,恐慌的储户在危机时期难以辨别哪些银行是安全的,不分青红皂白挤兑,这时候,就需要央行站出来稳定信心。
央行稳定信心的手段有很多,主要是公告哪些银行是真的差,哪些银行是没问题的,并随时提供流动性支持。对于被抽贷的正常经营企业,央行可以组织银团向破产银行打包购买贷款,这不但可以帮助企业继续正常经营,又可以盘活破产银行的资产,弥补一点储户的损失。
总之,如果央行正确的扮演的最后贷款人角色,可以用更低的成本做到存款保险的事情,并且可以使风险控制在个别,而不是发展成太大而不能到的系统性风险;最后还培养了整个社会的风险意识,使整个金融系统动态处于健康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