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为扑灭中国人民革命力量,变中国为它独占的殖民地,1946年11月4日,由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署名签订《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简称《中美商约》)。12月,国民党政府驻美大使顾维钧在纽约美国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声明:按照“中美商约”,“全中国领土均向美国人开放”。
商约凡30条,主要内容有:
(1)美国国民在中国享有居住、旅行、经商,包括从事制造加工、文化教育、宗教和慈善事业的自由;享有租借、占用房屋,租赁土地,选用代理人或员工的自由权利。
(2)美国商品在中国交纳进出口关税和内地税,享有与中国商品和第三国商品同等待遇。
(3)包括军舰在内的美国船舶可以在中国开放的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内自由航行,必要时可开入任何不开放的口岸、地方或领水。
商约在表面上双方享有对等权利,但中国生产落后,远洋运输不发达,无法实现,实际上只是美国单方面享有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思想文化的特权。
1946年11月26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评蒋美商约》。社论指出:蒋介石政府与美帝国主义在南京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这是历史上最可耻的卖国条约,是蒋政府把中国作为美国附属国的重大标志之一,是中华民族又一次新的国耻。该商约在范围上包括了“中国领土全境”,在内容上包括了中国人民在本国领土上万难享受的各种权利。为袁世凯、汪精卫所不敢作的,蒋介石为取得内战资本,现在悍然地做了。
在这一个以双方“平等”为绝对虚伪的烟幕,实际上绝对不平等的条约之下,中国对美一切开放,美国帝国主义在中国领土上如在其本国领上上一样,可以为所欲为。美国企业在华享受了各种特许的待遇。中国完全断丧了关税自主权,断丧了沿海及内河的航行权。蒋介石——这个出卖国家利益的无耻贩子——签订了这张卖身契约,就把中国一切经济命脉双手奉献与美国金融财阀了!把中国变成美国商品所独占的殖民地市场了!把从水上到陆上的全部中国领土,中华民族的生存权利,拍卖得干干净净了!无怪纽约的官员要夸耀他们从此“以明确而合法的形式”,取得了剥削中国的“特权”。”
1947年2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关于不承认国民党政府一切卖国协定的声明,指出“中国国民党政府的这些措施,完全违背中国人民的意志,已经使并将继续使中国陷于内战、反动、丧权辱国、殖民地化、混乱与崩溃的危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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